2017年7月26日 星期三

有關福爾摩斯的學歷問題


因為在偵探事務所臉書頁面看到:


就把過去資料找出來,
整理成一篇分享。



College應該是公學校(如有名的伊頓)或聯邦制大學(牛劍等)的學院。
(也有其他解釋,太多就先不提,且從福爾摩斯家跟他同學家的狀況看來,這兩項可能性較大)
一般不太會認為是公學校的原因,一是因為公學要讀7年,二是福爾摩斯後面有說他是早上去chapel時被同學養的狗咬到,紀律嚴明全宿舍制的公學校不太可能發生這種事。

至於福爾摩斯大學讀幾年,其實不只沒寫清楚,這兩句線索:
「during the two years I was at college」,
若是指「待在大學的兩年中」,則後面——
「my last years at the University」
又說「last years(「最後幾年」,或是「最後兩年」)」,語意是有矛盾的。

當然,「my last years at the University」可能是大學2~3年級甚至3~4年級(當時大學是3年制,但可以繼續修其他科)。
而「at college」用「我在學院這兩年中」,解釋成這是指住在學院的時候,後面搬出去了也能解釋前面矛盾。
但被狗咬或養狗這件事就怪怪的了,因為養狗、被狗咬還是在學校外住宿比較有可能(雖然現代就不一定,但當時大學大多是教會辦的,跟現在風氣不同。)
如是牛津,因為2年級前都要住學院中,所以被狗咬最快也是3年級以後的事,劍橋的話,1年級是外宿、2年級學院如有房間可選擇要不要住,但跟前面說的「at college」的解釋就不符了。
簡而言之,
「my last years at the University」;「during the two years I was at college」這兩句話合在一起說是大二輟學,還是有待商榷的,畢竟作者一開始就沒寫好,而加上「養狗、被狗咬」這件事,根本就一團糟了….

福爾摩斯學歷問題還蠻多福學家討論,也提出很多論述,但誰也不服誰XD
可惜原作者過世了,且近年蜜蜂消失問題嚴重,想來福爾摩斯應該也是養蜂事業繁忙也無法出來解釋(?)了。就只能多找資料來推理看看了。

以上內容參考:
http://sanjuro.cocolog-nifty.com/blog/2006/05/1_2a85.html

補充:
1.現代日文版,那段的「college」多是翻「カレッジ」。
2.根據関矢悦子(《福爾摩斯的飲食與生活研究》作者),整理的各家年表
大部分都認為〈Gloria Scott〉是福爾摩斯19~21歲左右的時候發生的。
3. 2017年有出山中峯太郎翻案福爾摩斯的新版
聽說內容有新加上福學家的解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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